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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交字〔2022〕39号 关于印发《盘锦市交通运输局2022年环境保护工作要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11-07 浏览次数:425

各县区交通运输局,市交通事务服务中心、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局机关相关科室

经局党组研究同意,现将《盘锦市交通运输局2022年环境保护工作要点》印发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各单位对任务进一步分解、明确目标、压实责任,相关工作落实情况分别于430前报送一季度工作完成情况,620日前报送半年工作总结,920日前报送三季度工作完成情况,1115日前报送年度工作总结。

联系人:董金文,17804271029

盘锦市交通运输局

                        2022427

主动公开发布


盘锦市交通运输局2022年环境保护工作要点

 

为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推动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美丽盘锦。根据《中共盘锦市委 盘锦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盘锦市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方案>的通知》盘委字﹝20221)、《市(中省)直有关单位、经济区(园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清单》盘委办字﹝202166和省交通运输厅《2022年度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要点》(辽交规划﹝202261号)有关要求,结合我市交通系统实际制定2022年环境保护工作要点

一、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工作

严格执行工程建设审批程序,落实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扎实做好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论证工作,严禁环境影响评价未批先建等违法行为。抓好公路美化绿化工作,全年完成植树3389棵。严格落实环境保护相关制度,最大限度节约资源,最大程度减少环境影响。推广应用新能源和清洁能源车辆,持续推进新增和更新公交、出租车辆使用新能源或清洁能源汽车工作。大力发展集装箱多式联运,提高集装箱货物运输比例,提高海铁联运比例,年底前,力争盘锦港海铁联运量突破1.6万标箱。加快推进运输结构调整,加大力度推进货物运输公转铁公转水

责任部门:局规划建设科、综合运政科、港口航运科市交通事务服务中心,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各县(区)交通运输局

二、优化全市公路网建设,提升公路通行效率

提倡预防性养护并加大维修改造工程实施力度,重点安排建设年限较早、群众需求迫切的路线,提高道路使用功能和技术水平强化节能降碳技术应用,加大沥青路面固废循环利用,年底前,实施温拌路面67.2公里、再生路面9.1公里。加大高速公路不停车收费宣传力度,逐步改善公路通行效率,推广高速公路不停车快捷收费,切实发挥公路对城市建设和发展现代化的引领作用。强化公路货运治理,推进公路桥梁通行安全非现场执法项目建设,健全治超监控网络。

责任部门:局规划建设科、综合运政科市交通事务服务中心,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各县(区)交通运输局

三、加强船舶及其有关作业活动污染监督管理

联合海事部门,督促加快船舶污染物防治设施建设,加强对营运船舶、码头和交通干线污染物接收经营企业的资质监督管理,做好船舶含油污水、船舶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定期监督工作。按照《盘锦市港口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及处置联合监管工作机制》要求,会同海事、生态、住建部门联合对到港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处置情况进行督查检查,核实联单及接收转运数量,总结评估制度运行情况,督促企业依法履行主体责任,全面推广港口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处置联单制度。持续推进港口作业污染监督管理督促港口和水路运输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开展港口作业活动污染专项检查贯彻实施交通运输部《港口和船舶岸电管理办法》,积极探索建立岸电发展长效机制,完善港口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兵器配套306#-307#通用泊位岸电设施设计及安装,全面提升岸电使用率引导水运企业使用清洁、绿色、低碳能源,推进制度性、技术性的减排。

责任部门:局港口航运科,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

四、严格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监督

严格危险货物道路水路运输及港口装卸、储存作业准入,加强危险货物运输车辆、船舶的准入管理。严格落实《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依法依责强化托运、承运、装卸、车辆运行等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全链条安全监管。加强港口堆场、仓库、罐区等危险化学品配套存储场所行业职责安全管理。

责任部门:局综合运政科、局港口航运科局安全监督科,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

五、做好医疗污水运输保障工作

加强与卫生健康部门沟通,协助做好医疗废物、医疗污水运输保障工作,为提供运输服务的公司、车辆提供优先服务,加强对服务提供方的资格审查,杜绝违规上道。依法指导运输经营者,禁止为非法野生动物交易提供运输服务,加强执法人员工作业务能力,提高从业人员禁止为非法野生动物交易提供运输意识,对可疑车辆及物品及时上报至林湿部门确认,积极配合林湿部门做好联合督查。

责任部门:局综合运政科,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各县(区)交通运输局

六、实施公交优先发展战略

积极有序推进绿色出行创建工作,构建绿色低碳出行交通体系。深入实施公交优先战略,不断优化公交线网布局,推进5G快速公交项目落实落地,新增、更新纯电动城市公交车200台,全市公交新能源、清洁能源占比达到100%持续提升公共交通运载能力及公交等绿色低碳出行方式比重。

责任部门:局综合运政科,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各县(区)交通运输局

七、开展重污染天气应急行动

指导运输企业根据重污染天气应急需要,制定错峰运输方案,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要求加强与公安、环保部门联合执法力度,加大重污染天气柴油货车、渣土车检查力度,打击超标排放车辆。结合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机制,适当调配运力,确保城市公交及客运班线运力充足,进一步提高群众公共出行率。持续做好公路、水运工程施工扬尘管控,督导项目业主、养护和施工单位严格落实扬尘防治措施。结合日常养护、巡查等工作,加大国省干线公路、农村公路等清扫力度,切实加强公路日常扬尘管控。督促道路货物运输企业严格落实扬尘防治责任,做好运输装备防扬尘、扬撒等工作。

责任部门:局规划建设科、局综合运政科市交通事务服务中心、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各县(区)交通运输局

八、开展非道路移动机械大气污染物排放状况监督检查

加强对项目业主、养护和施工单位使用非道路移动机械的督促指导,督促做好信息登记和台账管理等工作,严格实施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标准。主动与生态环境部门沟通协调,配合做好非道路移动机械大气污染排放监督检查工作。

责任部门:局规划建设科、局港口航运科,市交通事务服务中心、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各县(区)交通运输局

九、确保中央环保督查反馈问题整改到位

    督促推动具有铁路专用线且年运量达到150万吨的大型工矿企业、新建物流园区制定一企一策”“一园一策,加快推进大宗货物公转铁”“公转水。年底前,具有铁路专用线且年运量达到150万吨的大型工矿企业、新建物流园区铁路、水运等绿色运输占比达到80%

责任部门:局规划建设科、局综合运政科、局港口航运科,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各县(区)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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