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九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七次会议
- 发布日期:2022-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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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4日,盘锦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举行第七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张淼列席会议并讲话,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王岩主持会议,副主任李淑云、张晓辉、王永伟、崔发林,秘书长毛延红参加会议。
会议举行第一次全体会议,专题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并开展分组学习讨论。常委会组成人员一致表示,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把大会作出的新部署新要求落实到人大工作中。
会议举行第二次、第三次全体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市政府《关于盘锦市政府债务管理情况的报告》《关于我市商住用地管理情况的报告》《关于我市“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情况的工作报告》《关于强化县域商业体系建设 助推乡村振兴发展情况的报告》《关于全市人才和就业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并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辽宁省科技创新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会议对市法院部分员额法官和市检察院部分员额检察官开展了履职评议。
会议指出,党的二十大是在全党全国各族人民迈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关键时刻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大会,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党的二十届一中全会精神,是全市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人大代表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
会议强调,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必须旗帜鲜明讲政治,更加自觉地坚持党的全面领导,确保党的工作重心在哪里,人大工作就跟进到哪里,人大作用就发挥到哪里,牢牢把握人大工作正确政治方向;必须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更加自觉地坚持依法履职尽责,找准人大工作新定位、新方向、新目标,抓住人大工作的结合点、着力点、切入点,实现人大工作新突破;必须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更加自觉地强化“四个机关”建设,以党的二十大精神指导谋划好各项工作任务。
市委常委、副市长杜鑫,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白鸥,副市长贾洪琳、米金套,市政府秘书长王冰,市法院、市检察院,以及市政府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市人大常委会机关非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部分市人大代表出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