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召开文明委(扩大)会议暨争创全域全国文明城市推进会议
- 发布日期:2023-0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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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4日,我市召开文明委(扩大)会议暨争创全域全国文明城市推进会议,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论述,认真落实全国文明办主任会议精神、全省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会议暨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攻坚动员会精神,进一步动员全市上下认清形势、提高认识、明确任务、狠抓落实,全力以赴争创全域全国文明城市,为实现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首战告捷提供坚强保障。市委书记王炳森出席会议并讲话。市委副书记、市长邢鹏主持会议并作有关传达。
会议指出,要充分认识争创全域全国文明城市对盘锦振兴发展的重要意义,把争创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进一步增强使命感责任感紧迫感,用实际行动和实际成效诠释对党的绝对忠诚。要把争创工作作为发展所需,按照省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部署,深入落实我市“1+5”三年行动系列方案,切实担起使命、发挥优势,在现有良好基础上持续推进,为全省文明城市创建、实施好三年行动提供盘锦经验、作出盘锦贡献。要把争创工作作为民心工程,坚持“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的理念,用心用情用力解决好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不断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会议强调,要内外兼修、标本兼治,既要注重提升城市外在形象,又要注重提升城市内在品质,奋力建设更高水平的全国文明城市。要让城市形象更加靓丽,深入实施城市更新行动、乡村建设行动、老旧小区改造提升工程,加快完善基础设施,扎实开展好环境卫生、交通秩序、市场管理等问题整治,努力为群众创造更舒适、更便利的生活环境。要让城市治理更加有效,下足绣花功夫提升城市精细化治理水平,强化科技赋能提升智能化治理水平,夯实基层基础提升基层治理能力。要让乡村更加美丽文明,把城乡精神文明建设融合发展与争创全域全国文明城市、乡村振兴、新型城镇化等工作相结合,开展好全市“美丽乡村 全域文明”城乡精神文明建设融合发展行动。要让法治精神更加彰显,强化法治“硬约束”,加强实施相关地方性法规,让法治更有力度;把握好硬度和温度的关系,多动脑筋、做细工作,规范执法、文明执法,让百姓感受到公平正义和城市温情;深化“放管服”改革,抓好窗口行业的突出问题整治,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让政务环境更加廉洁高效。要让市民素质更加提升,深入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挖掘具有盘锦地域特色的渔雁文化、知青文化,教育引导市民坚守信仰、遵循规律、追逐梦想,弘扬艰苦奋斗、无私奉献、诚实守信的精神,既用普遍性文明浸润市民,也用特有的文化丰富市民精神生活。
会议要求,要统筹兼顾、系统推进,确保争创工作取得扎实成效。要集中攻坚、常态长效,瞄准问题,补强“薄弱点”,坚决打赢争创攻坚战,以优异成绩蝉联全国文明城市;牢固树立每日都是争创日的理念,把以往积累的好经验、好做法固化下来,把功夫下在平时,切实打好争创持久战。要突出重点、抓住关键,盘山县要提高政治站位,坚定争创信心,扛起主体责任,补短板、强弱项,全力以赴争创县级全国文明城市;市级层面要加大指导和支持力度,在推动盘山县争创的同时,对油地交叉区域、城乡接合部、铁路公路沿线、背街小巷等容易出现职责真空的区域明确职责、加强管理,确保不留空当、不留死角。要提高标准、拉高标杆,坚决克服厌战情绪、自满心理,牢固树立“不进则退、慢进亦退”的意识,对标找差、争先进位,以更高标准、更实举措抓好争创工作,比出最好水平。要压实责任、强化督考,相关市级领导要认真落实好包保责任,亲自统筹调度、部署落实、研究解决实际问题;各工作组要细化实化落实措施,研究解决具体问题,抓好各项工作落实;市创城办要履行好牵头抓总、统筹协调职责,强化人员配备,定期对工作推进情况进行通报。各地各部门要履行好属地、属事责任,分兵把口、各负其责、主动作为。市委、市政府督查部门要加大督查考核力度,建立健全问责工作机制,真正实现任务可量化、指标可考核、责任可追究。要全员参与、形成合力,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要切实担起责任,领着干、带着干,带头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各级干部要进一步强化“主人翁”意识,积极主动投身到争创各项活动中来,为广大群众作出示范;要引导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在发动群众上出实招,充分调动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依靠群众的眼睛发现问题,依靠群众的智慧解决问题,推动形成全民共创的浓厚氛围。
会议通报了我市争创工作情况,审议了《盘锦市争创全域全国文明城市包保工作机制》《盘锦市“美丽乡村 全域文明”城乡精神文明建设融合发展实施方案》,相关县区和部门在会上分别进行表态发言和书面表态。
市委副书记王惠莲,市委常委,市人大常委会有关负责同志,市政府副市长,市政协有关负责同志,盘锦军分区、辽河油田公司有关负责同志;各县区经济区主要负责同志等参加会议。会议以电视电话会议形式召开,各县区设分会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