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op_img.png

 top_img.png

《关于公布盘锦市城市绿色货运配送示范企业名单的通知》解读

发布日期:2024-12-31 浏览次数:81

一、背景与依据

为深入贯彻国家关于绿色发展的理念,推动城市绿色货运配送体系的建立和完善,盘锦市根据《关于印发盘锦城市绿色货运配送示范企业认定考核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盘绿配办发〔2024〕4号)文件要求,经过严格的审核及公示程序,认定了一批在绿色货运配送领域表现突出的企业为示范企业。

二、示范企业名单公布

经盘锦市城市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工程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及公示,现将认定的盘锦德晟物流有限公司、盘锦旺通冷链物流有限公司、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盘锦市分公司3家企业,公布为盘锦市城市绿色货运配送示范企业。这些企业在绿色化、标准化、智慧化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为盘锦市城市绿色货运配送体系的建设和发展树立了榜样。

三、示范企业责任与要求

1.示范企业要充分发挥引领带动作用,积极探索城市配送发展新举措、新模式。这要求示范企业在现有基础上,不断创新和优化配送流程,提高配送效率和服务质量,同时注重环保和节能减排,推动绿色货运配送的持续发展。

2.示范企业应不断提升绿色化、标准化、智慧化水平。这包括采用新能源车辆、优化配送路线、提高装载率等措施,以及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提升配送管理的智能化水平。

四、成员单位职责

各成员单位要加强对示范企业的指导和服务,及时总结推广示范企业的典型案例和先进经验。这要求成员单位与示范企业建立紧密的合作关系,提供必要的政策支持和业务指导,同时积极宣传和推广示范企业的成功经验,带动更多企业参与到绿色货运配送体系中来。

五、考核评估与动态管理

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加强对示范企业的动态跟踪监测管理和考核评估。这包括对示范企业的运营情况、环保指标、服务质量等方面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对年度考核不合格的企业将取消其示范企业资格。这一措施旨在确保示范企业的持续发展和示范作用的有效性。

六、结语

此次公布盘锦市城市绿色货运配送示范企业名单,是盘锦市推动绿色货运配送体系建设的重要举措之一。希望各示范企业能够珍惜荣誉,再接再厉,不断探索和创新,为盘锦市乃至全国的绿色货运配送事业作出更大的贡献。同时,也希望各成员单位能够加强合作与指导,共同推动盘锦市城市绿色货运配送体系的健康发展。

七、业务咨询电话

市交通运输局:陈超男18242766117

相关链接:关于公布盘锦市城市绿色货运配送示范企业名单的通知

《关于公布盘锦市城市绿色货运配送示范企业名单的通知》解读

发布日期:2024-12-31 浏览次数:81

 

一、背景与依据

为深入贯彻国家关于绿色发展的理念,推动城市绿色货运配送体系的建立和完善,盘锦市根据《关于印发盘锦城市绿色货运配送示范企业认定考核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盘绿配办发〔2024〕4号)文件要求,经过严格的审核及公示程序,认定了一批在绿色货运配送领域表现突出的企业为示范企业。

二、示范企业名单公布

经盘锦市城市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工程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及公示,现将认定的盘锦德晟物流有限公司、盘锦旺通冷链物流有限公司、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盘锦市分公司3家企业,公布为盘锦市城市绿色货运配送示范企业。这些企业在绿色化、标准化、智慧化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为盘锦市城市绿色货运配送体系的建设和发展树立了榜样。

三、示范企业责任与要求

1.示范企业要充分发挥引领带动作用,积极探索城市配送发展新举措、新模式。这要求示范企业在现有基础上,不断创新和优化配送流程,提高配送效率和服务质量,同时注重环保和节能减排,推动绿色货运配送的持续发展。

2.示范企业应不断提升绿色化、标准化、智慧化水平。这包括采用新能源车辆、优化配送路线、提高装载率等措施,以及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提升配送管理的智能化水平。

四、成员单位职责

各成员单位要加强对示范企业的指导和服务,及时总结推广示范企业的典型案例和先进经验。这要求成员单位与示范企业建立紧密的合作关系,提供必要的政策支持和业务指导,同时积极宣传和推广示范企业的成功经验,带动更多企业参与到绿色货运配送体系中来。

五、考核评估与动态管理

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加强对示范企业的动态跟踪监测管理和考核评估。这包括对示范企业的运营情况、环保指标、服务质量等方面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对年度考核不合格的企业将取消其示范企业资格。这一措施旨在确保示范企业的持续发展和示范作用的有效性。

六、结语

此次公布盘锦市城市绿色货运配送示范企业名单,是盘锦市推动绿色货运配送体系建设的重要举措之一。希望各示范企业能够珍惜荣誉,再接再厉,不断探索和创新,为盘锦市乃至全国的绿色货运配送事业作出更大的贡献。同时,也希望各成员单位能够加强合作与指导,共同推动盘锦市城市绿色货运配送体系的健康发展。

七、业务咨询电话

市交通运输局:陈超男18242766117

相关链接:关于公布盘锦市城市绿色货运配送示范企业名单的通知

关闭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