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盘锦福达汽车客运有限公司道路运输经营许可和包车客运延续许可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5-0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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兹有盘锦福达汽车客运有限公司提交道路运输经营许可延续经营和包车客运延续经营的申请,现公示内容如下:
1.盘锦福达汽车客运有限公司道路旅客运输经营许可有效期至2025年6月30日,申请延续经营,于2025年7月1日至2029年6月30日。
2.盘锦福达汽车客运有限公司省际省内客运包车: 辽L34299、辽LA5200、辽LA8598、辽L00056D、辽L06330D、辽L03730D、辽L34026、辽L37482、辽L33138、辽L35929、辽L32932、辽L36081、辽L33136、辽L88898、辽L35910、辽L37341、辽L32930、辽L34567、辽LA0550、辽L37609、辽L35938、辽L35890、辽LA0350、辽L35922、辽L32886、辽LA7659、辽L13937、辽L37313、辽L35092、辽L88998、辽L36096、辽L36375、辽L35546、辽L36921、辽L37888、辽LA2444、辽LA7658、辽L40150、辽LA6617、辽LA4498、辽L20083、辽L20016、辽LA7675、辽L20053、辽L20061、辽L20068、辽L6777A、辽LD6005、辽L25161、辽L26352、辽L26871、辽LA0087、辽L26133、辽L29802、辽L29806、辽L29807、辽L29809、辽L29810、辽L29811、辽L29812、辽L29813、辽L29815、辽L29816、辽L28270、辽L9977A、辽L20018、辽L33511、辽L34286、辽L16999、辽L3366A、辽L34529、辽L13217、辽L27777、辽L34358、辽LA1911、辽L36041、辽L36042、辽L36043、辽L36047、辽L36071、辽L36092、辽L36133、辽L36153、辽L36159、辽L36160、辽L36161、辽L36162、辽L36167、辽L36179、辽L36102、辽L13558、辽L36212、辽L36216、辽L36225、辽L36227、辽L36228、辽L36230、辽L36231、辽L36232、辽L36236、辽L26237、辽L36242、辽L36251、辽L36256、辽L36263、辽L36266、辽L36268、辽L36269、辽LA5110、辽LA8033、辽LA6377、辽L34366、辽L34802、辽L34803、辽L34861、辽L34862、辽L34863、辽L34871、辽L34872、辽L34873、辽L34882、辽L34886、辽L34892、辽L34893、辽L34896、辽L34897、辽L34898、辽LB1000、辽LB0820、辽LA3390、辽LB0322、辽LB9966、辽LB7056、辽LB1203、辽LB1282、辽LB0830、辽LB6625、辽LA5370、辽L19919、辽L37972、辽L35977、辽L19826、辽L19771、辽L35978、辽LB2777、辽LA2499、辽LA5119、辽LA6089、辽L33923、辽LD1027、辽L35050、辽L36221、辽LA6309、辽LA8277、辽L6666A、辽L36669、辽L36148、辽L36201、辽L34575、辽L33603、辽L34528、辽L34549、辽L34517、辽L34542,共计164台,道路运输许可有效期至2025年6月30日,申请延续经营,于2025年7月1日至2029年6月30日。
本公示期为2025年5月15日至2025年5月21日,面向相关企业征求意见,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市交通运输局联系邮箱反馈。反馈意见要客观,理由要充分,企业负责人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
联 系 人:吕思南
联系电话:15842715535
联系邮箱:pjygckgk@163.com
特此公示。
盘锦市交通运输局
2025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