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县区交通运输局,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各出租汽车企业、网约车平台公司等有关单位:
为适应盘锦市出租汽车行业高质量发展需要,优化从业人员人力资源配置,保障从业人员就业权益,提升行业服务保障能力,根据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出租汽车驾驶员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自市交通运输局文件下发之日起,我市行政区域内巡游出租汽车、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年龄上限由60周岁调整为63周岁,不区分性别。
附件:《盘锦市交通运输局关于调整我市出租车驾驶员从业年龄的通知》(盘交字〔2026〕39号)
盘锦市交通运输局
2026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