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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巡游出租汽车车载智能设备安装相关事宜的通知

各出租汽车公司:

按照盘锦市2020年重点民生实事的总体部署,市交通运输局正在积极推进巡游出租汽车车载智能设备改造升级工作,现将相关事宜进一步通知如下:

一、工作由来

出租汽车作为重要城市公共出行方式之一,在解决市民和外来人员的出行需要的同时,也成为城市文明形象的“窗口”和反映营商环境建设的“流动名片”。同时,出租汽车作为重要公共出行方式,司机和乘客的安全防范也不容忽视。为加强出租汽车安防,规范经营行为,提高服务质量,市政府将此项工作确定为2020年12项民生实事之一。

二、法律依据及设备确定

按照《辽宁省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加强公共安防需要,综合确定安装的出租汽车智能设备主要包括:摄像头、一键报警、卫星定位装置及具备电子显示功能的顶灯。

三、实施方式

为做好“六保六稳”工作、优化行业营商环境,减轻出租汽车经营者负担,经市政府研究决定由市政府财政出资对全市出租汽车进行智能设备改造升级,由市交通运输局负责具体实施。

四、实施主体

为推进此项工作,市交通运输局制定招标方案,经市财政部门审核后,由市公共采购交易中心进行公开招标,中标方为中国联通盘锦分公司。

五、集中安装时间和地点

2020年11月1日-11月30日。车载智能设备的首次安装调试由联通公司统一安装,安装地点为盘锦市兴隆台区公园街500号,银基烯碳园院内。

六、相关事宜

1、安装调试。设备安装费用由联通公司负责,每台车辆安装时间为2小时以内,超出2小时,给予30元/小时的补偿。此外,联通公司免费为经营者提供10元加气优惠券,现场进行发放。

2、设备质量及后期维护。安装的车载智能设备均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安全要求,所有因安装智能设备引起的计价器、电瓶及车辆其他部件损坏均由联通公司免费进行维修。

巡游出租汽车车载智能设备安装为我市的重点民生实事之一,欢迎广大出租汽车经营者和社会各界监督。

联系电话:

12328(24小时)

15142737075,盘锦市交通事务服务中心

17804271091,盘锦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出租车执法大队

18604271255,中国联通公司盘锦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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