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锦市交通运输局四举措做好盘锦港安全引航工作
- 发布日期:2020-0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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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冠疫情发生以来,为助力盘锦港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盘锦市交通运输局扎实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下的安全引航工作,发挥了港口生产安全通航的保障作用。
一是实行重点民生物资船舶引航优先、航道优先的“两优先”服务,为船舶进出港提供一切便利。
二是实行“通航窗口期”船舶零候时,千方百计为港口生产和航道施工抢时间抢进度。
三是实行大型外贸LPG船舶引航员特殊调派措施,由一级及以上的高级别引航员引领,确保引航安全。
四是建立与盘锦海关的动态协调联络机制,对于不同风险等级的境外来港船舶采取差异化疫情防控措施,必要时启动应急响应,确保港口疫情防控安全。
盘锦市交通运输局全方位无死角地筑牢疫情防线,自疫情以来共计引领外贸籍船舶400余艘次,在提供高效、安全、优质、及时的引航服务的同时,实现了在引航环节疫情“零输入”,为盘锦市交通运输事业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