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全体客运驾驶员的一封信
- 发布日期:2022-03-18
- 浏览次数:469
全市广大客运企业及从业人员朋友们:
大家好!
当前,省内疫情呈现多点散发与聚集性疫情交织态势,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为有效切断新冠病毒通过客运行业传播,坚决避免重特大交通事故发生,市交通运输局提醒广大客运驾驶员朋友们做到:
一、履行社会责任。请驾驶员朋友们按照防疫指南要求,加大车辆消毒频次,做到“一车一乘一消毒”,上车前做好旅客的测温验码工作;运营过程中,要适当安排旅客间隔就坐;营运时做好自身防护,要提醒乘客规范佩戴口罩;随车配备口罩、体温检测设备和消毒剂等防疫物资,为旅客提供出行方便;一旦发现旅客为重点管控地区的来(返)盘人员或有发热迹象,要立即上报社区防疫部门或所属客运公司、行业管理部门。
二、加强自我防护。请驾驶员朋友们每日向所属企业报告自身健康状况,一旦出现发热、咳嗽等身体不适症状立即停止从事营运相关工作,并第一时间到发热门诊就诊。请您按照国家、省市防疫要求尽快完成第三针新冠疫苗接种,每周进行一次核酸检测。
三、落实疫情防控措施。请客运企业暂停进出中风险、高风险地区所在县级行政区道路客运服务;途经中风险、高风险地区所在县级行政区的客运班线,严格执行“点对点”运输,不要在以上地区上下客。如果您从中风险、高风险地区返盘,请第一时间向社区、所属客运公司和行业管理部门报备,按照要求落实各项防疫措施。
五、安全文明驾驶。请驾驶员朋友们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按期维护车辆,确保车辆技术性能完好,不带“病”运行;自觉远离陋习,严禁超速、超载、违规超车、酒后驾车、疲劳行车、不按规定线路行驶。
疫情防控刻不容缓,疫情防控人人有责。感谢您在特殊时期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让我们共同坚定战“疫”胜利信心不动摇,做好疫情防控不放松,在党和政府的坚强领导和统一指挥下,齐心协力,众志成城,共同奋斗,共克时艰,共同守卫广大旅客的身体健康安全。
盘锦市交通运输局
2022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