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锦市交通运输局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
- 发布日期:2023-0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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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持续推动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根据《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盘锦市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要求,结合我局实际情况,制定《盘锦市交通运输局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如下。
一、严格遵循基本原则,确保正确政治方向
(一)坚持带头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
(二)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
(三)坚持宪法法律至上,反对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
(四)坚持统筹协调,做到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
(五)坚持权责一致,确保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
(六)坚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二、严抓责任落实,坚决做到以上率下
(一)切实履行依法治国、依法治市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的职责,推动全系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市委、市政府关于法治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
(二)统筹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
(三)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把全局各项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
(四)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
三、严格对标对表,确保实现高质量推进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1.带头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列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和党支部重点学习内容,每年专题学习不少于1次;重点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等权威读物,领导干部带头宣讲不少于2次,推动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党员干部教育体系。
2.常态化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宣传教育。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贯穿全局培训教育,引领“八五”普法工作,针对性开展学习宣传;跟进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依法治国新论断、新要求,推动全行业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
(二)加强对法治政府建设的组织领导
3.统筹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组织落实盘锦市贯彻法治中国建设规划实施方案和盘锦市贯彻落实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工作措施,组织制定并落实全局法治政府建设年度重点工作,将法治建设与业务工作一同部署、推进、督促。按规定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制度。
4.研究解决法治政府建设重大问题。充分发挥局党组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每年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汇报不少于1次,研究解决法治政府建设重大问题,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全面深入开展。
5.加强法治政府建设保障。将法治建设工作经费纳入部门年度财政预算,推动建设高素养的法治工作队伍。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责任落实。
(三)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
6.依法开展重大行政决策。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组织制定并公布年度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发挥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推进依法行政中的作用。
7.完善立法起草体制建设。严格按照市人大、市政府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计划安排,组织开展涉交通运输地方法规、市政府规章起草工作。
8.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落实合法性审核和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按要求向市政府司法部门备案。定期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清理结果向全社会公布。
9.全面加强政务公开。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和结果等公开,及时回应人民群众关切。
(四)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10.推动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进简政放权,强化公平竞争审查刚性约束,全面推行权责清单制度。重点整治破坏营商环境行为。
11.健全完善部门协同高效运转机制。理顺局机关各科室、所属事业单位工作职能,实行清单化管理,建立协同高效运转机制,做深做实改革“后半篇文章”。
12.全面规范执法行为。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完善行政执法程序,执行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开展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常态化督导整改执法领域突出问题,规范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提高执法规范化水平。
13.持续深化执法改革。深化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按照《辽宁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指导目录》,压实执法责任。推进“四基四化”建设。推动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
(五)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依法行政
14.严格落实工作规则。严格落实《中共盘锦市交通运输局党组议事规则》《盘锦市交通运输局工作规则》,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依法行政。
15.推动常态长效监督。健全完善局内监督制度,加强和改进对下级交通运输部门的监督。接受人大监督、政协监督、监察监督、司法监督、审计监督。畅通社会监督渠道,接受群众监督和社会舆论监督。
16.支持行政复议工作。配合复议机关开展行政复议,带头自觉履行行政复议决定。
(六)自觉维护司法权威
17.支持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工作。支持人民法院依法受理行政案件,支持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配合相关工作开展。推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落实到位。
18.履行生效判决。支持依法及时全面履行以我局为被执行人的民事、行政案件生效裁判。
(七)推动落实学法用法普法制度
19.推动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严格落实《盘锦市党员领导干部学法清单》,制定全局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落实集体学法、会前学法制度,每年举办2期法治讲座,带头讲法不少于1次。推动将党内法规作为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
20.加强工作人员法律知识培训学习。制定年度法律知识培训学习计划,每月安排1次党员干部会议学法,提高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法律素养和工作能力。
21.加强执法人员培训。结合行业实际和执法现实需要,开展行业法律法规学习,确保执法人员培训全覆盖,每名执法人员年度培训不少于60学时。
22.落实法治宣传教育规划。按照交通运输部、省交通运输厅和全市法治宣传教育规划,在政务公开日、路政宣传月、国家宪法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集中宣传教育,宣传宪法、民法典等法律法规,推动全行业弘扬法治精神。
23.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将法治宣传教育经费纳入部门年度财政预算,制定普法责任清单,推动加强以案释法工作。
四、严明纪律要求,强化工作保障
(一)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依法治国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的职责,将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推动法治建设责任制落实。
(二)全面正确履行法治建设职责。党政主要负责人严格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市委、市政府关于法治建设的决策部署,把法治要求贯穿到交通运输规划、建设、管理、运营服务和安全生产等各领域、全过程。
(三)形成法治建设合力。领导班子成员按照各自职责,组织推进分管领域法治建设具体工作,协助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依法依规解决人民群众关切的实际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