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
公开指南
政府信息
公开制度
法定主动
公开内容
+
履职依据
机关简介
统计信息
权责清单
行政许可
处罚/强制
预算/决算
政府采购
重大项目
安全监管
建议提案
决策部署
“放管服”改革
政府信息
公开年报
公开机构
与联系方式
依申请公开
【办公地址】
盘锦市兴隆台区市府大街30号
【办公电话】
0427-2822698
【办公时间】
8:30-11:30,13:30-17:30
(周末和节假日除外)
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放管服”改革
以案释法典型案例03--处罚一次,还是处罚二次?——章某未经许可擅自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案
发布时间:2023-10-30
操作>>
浏览次数:
326
次
打印
关闭
上一篇: 以案释法典型案例04--非法营运六大危害
下一篇: 以案释法典型案例02--盘锦市交通运输局开展了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对存在违法行为 实施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