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盘锦城市货运配送企业考核管理办法(试行)》征求公众意见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4-0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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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推动盘锦城市货运配送健康有序发展,提升行业管理水平,引导企业规范经营,促进物流行业降本增效,根据《辽宁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盘锦城市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盘政办发E2023〕8号)以及有关法规文件精神,结合本市实际情况,我局特制定本办法,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一、征求意见时间
2024年9月2日—9月8日
二、意见反馈途径
联系电话:18242766117
电子邮箱:pjjtyz@163.com
信函方式:盘锦市兴隆台区市府大街30号,市交通运输局运输管理科收。
截至9月8日,共收到社会各界反馈意见0条,拟采纳0条。
附件:1.《盘锦城市货运配送企业考核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征求意见稿).pdf
2.《盘锦城市货运配送企业考核管理办法(试行)》解读(征求意见稿).pdf
盘锦市交通运输局
2024年9月2日
信息来源:市局运输管理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