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盘锦城市货运配送企业考核管理办法(试行)》的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24-10-08 76次
浏览次数:2024年9月25日,《盘锦城市货运配送企业考核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印发实施。现将《管理办法》主要内容解读如下:
一、起草背景
2022年10月,经盘锦市政府申报,辽宁省交通运输厅、公安厅、商务厅初选推荐,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商务部组织的专家评审,盘锦市入选第三批全国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工程创建城市。按照《交通运输部 公安部 商务部关于印发〈城市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工程管理办法〉的通知》(交运发〔2022〕32号)、《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盘锦城市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盘政办发〔2023〕8号)的有关要求,制定本《管理办法》。
二、起草过程
2024年2月以来,先后向第一、二批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工程创建城市学习借鉴城市货运配送企业考核管理的先进经验,并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管理办法》,并按程序征求相关部门的意见建议,确保《管理办法》科学、合法、可操作。
三、主要内容
《管理办法》共包括总则、考核内容、周期和方法、考核程序、结果应用、附则等五部分19条内容。
一是总则部分。主要明确了编制依据、责任单位、考核原则、参与考核的企业条件。
二是考核内容、周期和方法。明确了考核内容主要包括企业管理、安全运营、经营服务、品牌培育等四个方面。考核实行计分制,考核总分为1000分。考核周期为每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考核工作原则上确定在考核周期次年的2月至3月进行。考核方法采用等级评估法,明确考核结果等级评定标准,考核结果等级分为优(AAA级)、良(AA级)、基本合格(A级)和不合格(B级)。
三是考核程序。考核程序包括材料报送、材料初审、材料复审、审定公布等环节,并明确了申报企业需要提交的证明材料,主要包括企业基本情况、企业管理情况、安全运营情况、经营行为情况、品牌培育情况等五个方面。
四、结果应用
提出考核结果与试点或示范资格挂钩,明确不同考核结果等级相应的管理措施。
五、附则
明确《管理办法》实施期限及政策解释单位。
《管理办法》附1个附件:盘锦市城市货运配送企业考核表,明确了各项考核内容的评分标准。
六、业务咨询电话
市交通运输局:陈超男18242766117
关于《盘锦城市货运配送企业考核管理办法(试行)》的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24-10-08 76次
浏览次数:2024年9月25日,《盘锦城市货运配送企业考核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印发实施。现将《管理办法》主要内容解读如下:
一、起草背景
2022年10月,经盘锦市政府申报,辽宁省交通运输厅、公安厅、商务厅初选推荐,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商务部组织的专家评审,盘锦市入选第三批全国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工程创建城市。按照《交通运输部 公安部 商务部关于印发〈城市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工程管理办法〉的通知》(交运发〔2022〕32号)、《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盘锦城市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盘政办发〔2023〕8号)的有关要求,制定本《管理办法》。
二、起草过程
2024年2月以来,先后向第一、二批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工程创建城市学习借鉴城市货运配送企业考核管理的先进经验,并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管理办法》,并按程序征求相关部门的意见建议,确保《管理办法》科学、合法、可操作。
三、主要内容
《管理办法》共包括总则、考核内容、周期和方法、考核程序、结果应用、附则等五部分19条内容。
一是总则部分。主要明确了编制依据、责任单位、考核原则、参与考核的企业条件。
二是考核内容、周期和方法。明确了考核内容主要包括企业管理、安全运营、经营服务、品牌培育等四个方面。考核实行计分制,考核总分为1000分。考核周期为每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考核工作原则上确定在考核周期次年的2月至3月进行。考核方法采用等级评估法,明确考核结果等级评定标准,考核结果等级分为优(AAA级)、良(AA级)、基本合格(A级)和不合格(B级)。
三是考核程序。考核程序包括材料报送、材料初审、材料复审、审定公布等环节,并明确了申报企业需要提交的证明材料,主要包括企业基本情况、企业管理情况、安全运营情况、经营行为情况、品牌培育情况等五个方面。
四、结果应用
提出考核结果与试点或示范资格挂钩,明确不同考核结果等级相应的管理措施。
五、附则
明确《管理办法》实施期限及政策解释单位。
《管理办法》附1个附件:盘锦市城市货运配送企业考核表,明确了各项考核内容的评分标准。
六、业务咨询电话
市交通运输局:陈超男18242766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