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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政协九届五次会议《关于进一步强化全市低空作业类无人机飞行管理的提案》(第037号)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6-07-29 浏览次数:63次

张锐提案者: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强化全市低空作业类无人机飞行管理的建议,紧扣当前无人机作业中存在的安全隐患和管理漏洞,具有很强的现实针对性和操作性。结合我市2025年工作进展及2026年工作安排,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完善法规与协同机制

您提出的“制定专项管理办法”“建立应急处置机制”等建议,已纳入我市2026年低空飞控服务平台建设内容。平台将实现空域申请、飞行计划、动态监管一体化管理,并与公安、农业农村、交通等部门信息共享,形成跨部门协同监管机制。同时,公安部门已组建无人机反制专业队伍,初步具备“黑飞”应急反应能力。

二、关于强化源头与资质管控

您提出的“实名备案登记”“投保责任险”“持证作业”等建议,已在我市2025年公安、市场监督、农业农村等部门的日常管理中逐步落实。目前,全市已推行无人机“一机一码”实名制登记,作业人员需持证上岗并投保责任险。2026年将继续强化对外地来盘作业无人机的核查与安全教育培训,杜绝无证无保险作业行为。

三、关于规范空域与作业流程

您提出的“划定管制空域”“飞行数据接入监管平台”等建议,已纳入2026年低空飞控服务平台建设内容。平台将实现空域航线申请、飞行计划上报、飞行动态全流程智慧监管,确保飞行行为合规、安全。对机场、化工园区等重点区域已明确为管制空域,作业需提前报备飞行时间、路线等信息。

四、关于加强宣传与违规查处

您提出的“设置禁飞标识”“依法查处黑飞”“开通举报渠道”等建议,已在我市2025年公安等部门工作中逐步推进。2026年将继续加大宣传力度,通过新媒体、宣传手册等解读法规,在重点区域设置禁飞标识,完善举报机制,依法查处违规飞行行为,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无人机安全监管格局。

感谢您对我市无人机安全管理的关注,我们将持续强化监管措施,保障低空经济安全有序发展。

 

 

 

    盘锦市交通运输局

2026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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