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动态信息 >通知公告

道路运输从业人员资格考试收费标准

类别

理论考试收费标准(元/人次)

实际操作考试收费标准(元/人次)

合计(元)

旅客运输驾驶员

58

60

118

货物运输驾驶员

58

50

108

危险货物运输驾驶员

58

  

58

危险货物押运员、装卸管理人员

30

30

考试收费依据:

1、辽宁省交通厅运输管理局《关于经营性客货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等有关文件的通知》(辽交运培发〔2017〕62号)
2、辽宁省物价局、财政厅《关于继续执行道路运输从业人员岗位考试费标准有关事项的复函》(辽价函[2011]24号);

关闭 打印
上一篇: 中共盘锦市交通局委员会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下一篇: 省道中盘线盘锦市月牙河桥至欢喜岭段改建工程环境影响第一次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