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政协九届三次会议《关于解决双台子区 泰为汽配城铁路列车噪音扰民的提案》(第142号)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4-09-04 86次
浏览次数:赵向臣提案者:
您提出的关于解决双台子区泰为汽配城铁路列车噪音扰民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情况说明
5月12日,我局接到关于双台子区泰为汽配城附近铁路列车噪音扰民提案后,立即协调铁路部门进行了解核实。根据铁路部门提供信息,泰为汽配城附近住宅区建设属于“先路后建”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2022年6月5日施行)针对此类情况的规定,此类噪声污染问题主要应由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责令开发企业负责改正。我局作为交通运输管理部门,主要协助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履行因交通运输导致的噪声污染监督管理职责。
二、协调工作进展
我局经与铁路部门协调,铁路部门认为泰为汽配城附近住宅区为“先路后建”,铁路部门表示,可积极配合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做好泰为汽配城铁路列车噪音防治工作。
我局协调市住建局和市自然资源局,就如何解决泰为汽配城附近噪音扰民问题进行深入沟通。市住建局和市自然资源局确认,泰为汽配城属于商住区,建设规划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规定。
三、下步措施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协调铁路部门和泰为汽配城投资方,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协调泰为汽配城投资方投资,采取增设隔声窗等措施解决铁路噪声扰民问题;同时,加强与铁路部门沟通,督促其在铁路沿线采取降噪措施,如设置隔音屏障、优化列车运行时间等,减轻噪音对居民的影响。
联系人:董金文 17804271029
盘锦市交通运输局
2024年7月12日
(此件主动公开)
关于市政协九届三次会议《关于解决双台子区 泰为汽配城铁路列车噪音扰民的提案》(第142号)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4-09-04 86次
浏览次数:赵向臣提案者:
您提出的关于解决双台子区泰为汽配城铁路列车噪音扰民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情况说明
5月12日,我局接到关于双台子区泰为汽配城附近铁路列车噪音扰民提案后,立即协调铁路部门进行了解核实。根据铁路部门提供信息,泰为汽配城附近住宅区建设属于“先路后建”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2022年6月5日施行)针对此类情况的规定,此类噪声污染问题主要应由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责令开发企业负责改正。我局作为交通运输管理部门,主要协助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履行因交通运输导致的噪声污染监督管理职责。
二、协调工作进展
我局经与铁路部门协调,铁路部门认为泰为汽配城附近住宅区为“先路后建”,铁路部门表示,可积极配合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做好泰为汽配城铁路列车噪音防治工作。
我局协调市住建局和市自然资源局,就如何解决泰为汽配城附近噪音扰民问题进行深入沟通。市住建局和市自然资源局确认,泰为汽配城属于商住区,建设规划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规定。
三、下步措施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协调铁路部门和泰为汽配城投资方,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协调泰为汽配城投资方投资,采取增设隔声窗等措施解决铁路噪声扰民问题;同时,加强与铁路部门沟通,督促其在铁路沿线采取降噪措施,如设置隔音屏障、优化列车运行时间等,减轻噪音对居民的影响。
联系人:董金文 17804271029
盘锦市交通运输局
2024年7月12日
(此件主动公开)